實驗室分散供氣注意事項:
1.氣體鋼瓶要固定,遠離熱源,并保持通風和干燥、避免陽光直射和強烈震動,分類存放,禁止可燃性和助燃性氣瓶混放。
2.實驗室內不得存放過量氣體鋼瓶,使用易燃易爆、有毒氣體的實驗室應配備氣體監控和報警裝置;窒息性氣體房,應安裝氧含量報警裝置。
3.合理布置氣體管路并做好標識。
4.根據鋼瓶的實際狀態,及時將“滿”、“使用中”等狀態欄按虛線撕除,保證標識牌與氣體實際狀態相符。
5.氣體鋼瓶上選用的減壓器要分類專用,安裝后及時檢漏。使用中要經常注意有無漏氣、壓力表讀數等。
6.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,使用設備或系統管路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,如單向閥、止回閥、緩沖罐等。
7.氣體鋼瓶內氣體不得用盡,必須保留一定的剩余壓力。
8.若發現氣體泄漏,應立即采取關閉氣源、開窗通風、疏散人員等應急措施。切忌在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時開關電源。
9.各種氣瓶涂漆標志要正確,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,加以適當固定,防止傾倒。
10.氣瓶嚴禁近火,乙炔瓶溫不得超過40℃,液化氣瓶溫不得超過45℃,明火操作之間的距離大于10米,瓶閥帶路不得漏氣,嚴禁明火試漏。
11.氣瓶應定期在指定的單位進行檢查,檢測3年一次,表頭至少6個月檢測一次。
12.不準將氧氣代替空氣或氧氣作通風使用;氣瓶裝置的防爆紫銅片不準私自調換;氣瓶用后要將氣瓶閥關閉。